判断题一共1407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对不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交通警察违反规定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辞退;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使用国产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计算机软件打印生成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可以不密封交机动车所有人自行携带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查验岗应当查验机动车,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操纵辅助装置产品型号和编号是否与加装合格证明相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不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交通警察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管理所应当配置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实现远程比对《公告》数据、采集机动车照片、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提高机动车查验工作效率。
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网络平台,按照有关标准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实现对检验过程的视频监控和检验合格数据自动比对
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时,由查验员确认该机动车与被盗抢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
免拓印是指原需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的,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对于群众主动提交拓印膜的,应予重新免费拓印。
要加强对轻型货车的查验,查验员对发现货车栏板、货箱、轮胎、轮毂等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立即启动嫌疑机动车调查程序,按规定开展现场调查。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岗应当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记录受理、查验全过程信息,按规定采集、上传机动车查验结果、照片及视频,免费拓印车辆识别代号,制作并内部转递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的登记服务站代办进口车预登记的,可以由社会查验员查验车辆,由民警查验员通过查验监管系统复核确认。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对机动车查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需由民警查验员现场查验的业务,车辆管理所应当派民警查验员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监督并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辅助查验员进行查验。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查验音视频资料应当保存2年以上,业务大厅、专用库房等相关场所的视频资料应当保存1年以上。
对贴有车身保护膜、装有轮毂保护装置等外观防护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开展预查验时,应当严格查验实车,采集实车照片,查验记录表可以使用与车辆外观特征一致的同型号车辆标准照片,行驶证的照片使用实车照片。
对预查验车辆加装、选装符合规定部件,导致车身外观特征发生改变的,制作行驶证时,应当重新核对车辆识别代号、采集车辆标准照片。
办理机动车业务时,查验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
查验员是指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权从事机动车查验工作的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征求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意见时,机动车查验结束后,应将填写完毕(或通过计算机软件打印生成)的《校车查验记录表》交机动车所有人或申请人(或被委托的经办人)签字。
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居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
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查验时应当制作或核对机动车标准照片,确定车辆类型、车身颜色及核定载人数。
对因更换发动机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查验项目为:发动机号码、车辆号牌,审核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监销报废解体的机动车时,应现场或远程视频监督车辆的五大总成解体;如发现车辆的五大总成不齐全,查验结论为不合格
与车辆结构或安全装置相关的查验项目,查验时应按照机动车出厂时所执行版本的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确认是否符合规定,但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相关业务查验机动车时,查验结果填写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查验车辆识别代号时,对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整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业务及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检验监督人员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时,应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是否有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资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签章和授权签字人签字,确认安全技术检验的项目是否齐全及检验结论是否为合格
装备的汽车安全带应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专项作业车、挂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的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变更迁出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所有登记业务,以及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校车使用许可、报废机动车法定监督解体、嫌疑车辆调查取证等业务的机动车查验应由民警查验员负责。
注册登记时,只对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员座椅,查验装置的汽车安全带是否均为三点式(或四点式)汽车安全带
对申请残疾人专用汽车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变更备案的,应查验确认是否已拆除操纵辅助装置。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教练车应查验是否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了"教练车"等字样。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辖区内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车型进行技术参数确认时,应制订实施专门的工作制度并配备相应的人员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残疾人专用汽车(即残疾人专用自动挡载客汽车),应查验是否设置了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应查验车辆外观制式、标志灯具和车用电子警报器。
注册登记查验时,对残疾人专用汽车,应当查验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及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
从事检验审核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机动车车型的查验员资格,其负责人应为民警。
查验区配备1个查验工具箱后,查验员可视查验工作量按需随身携带查验包。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应有本省行政辖区内具备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其内容应该包括人工检验项目及整车检验结论。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内容应包括人工检验项目(车辆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和车辆底盘检查等)的检查结果、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制动、灯光等)的检验结果(无法进行仪器设备检验的除外)、路试数据和判定结果(如进行)及整车检验结论,且所有检验项目及整车检验结论均应为合格。
查验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时,发现机动车不符合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数据不一致时,或发现《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技术参数不符合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时,车辆管理所只需书面告知机动车车主查验不合格的原因即可。
报废机动车监督解体照片拍摄要求:解体过程照片或视频必须与原车特征有关联性,包含车辆识别代号部件的照片能体现切割痕迹。
对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车长大于8.0m的挂车,注册登记时应查验车辆尾部标志板。
对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其他货车,注册登记时应查验行驶记录装置。
燃气汽车(包括气体燃料汽车,两用燃料汽车和双燃料汽车)应按规定在车辆前端或者后端醒目位置分别设置标注其使用的气体燃料类型的识别标志。
专门查验区的视线应良好,其场地应平坦、硬实,长度、宽度和高度应能满足查验车型的实际需要。
按《机动车查验工具配置要求》,查验箱应配置手锤、长卷尺、平面放大镜、内窥镜、铅锤、砂纸、除锈剂、脱漆剂、手套等工具、物品。
按《机动车查验工具配置要求》,查验箱应配置轮胎气压表、透光率计、紫外荧光灯、VIN码信息读取仪器、车身反光标识查验仪器等仪器设备。
按《机动车查验工具配置要求》,查验包应配置机动车查验检验智能终端、螺丝刀、金属卷尺、强光手电等常用查验工具。
查验员在查验机动车时,应佩戴全省统一式样的证卡,按照规定使用便携式查验智能终端和查验工具,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赋予的职责。
查验员应按照规定的项目查验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确认所查验项目是否符合规定。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机动车时应通过视频录像或拍摄照片等方式记录查验过程,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传关键项目查验照片(或视频)和查验结果。
确定车辆类型时,机动车实车车长符合GB1589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且实车车长与《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记载的名义车长的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时,按照实车车长核定车辆类型。
查验车辆识别代号时,应实车查看车辆识别代号的号码(为提高查验效率,可以只查看尾六位),核对是否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机动车行驶证等凭证一致,确认车辆识别代号有无被凿改等嫌疑。
注册登记查验发动机(驱动电机)号码时,应实车查看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核对是否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等凭证一致,确认发动机号码有无被凿改等嫌疑。如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不易见,只查看发动机易见部位或覆盖件上能永久保持的标有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的标识。
更换发动机时不属于打刻原发动机号码的,应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备注栏内记录新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
查验车辆外廓尺寸、轴距等尺寸参数时,应采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或其他具备资质的机构按照规定测得的相关尺寸参数数值,确认是否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