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交通安全法》、《旅客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等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驾驶员、租车人。
第二章 惩处
第一条、GPS离线、报停、锁停期间发生车辆运行,属于行业管控红线,一经发现核实,一年内第一次发生对车辆停运3-7天,处罚2000元-3000元,一年内第二次发生对该车停运8-15天,罚款3000-5000元,情节严重可终止合同。
第二条、车辆运营里程超过800公里,属于行业管控的红线,一经发现核实,一年内第一次发生对车辆停运3-7天,处罚2000元-3000元,一年内第二次发生对该车停运7-15天,罚款3000-5000元,情节严重可终止合同。
第三条、对违反凌晨2-5点禁行规定,停运3天并罚款500-1000元;
第四条、未按规定申请或重复使用路牌,每次处罚200元,被监管平台纳入考核,处罚500-1000元,被管理部门查获所有经济损失及罚款由租车人承担。
第五条、发生疲劳驾驶、超速、车辆运营过程中GPS发生掉线偏移等被监管平台通报纳入考核,处罚200-500元;
第六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上级部门通报,将处罚2000元-5000元。
第七条、公司每月安全例会,不参加处罚200元或者退工处理;
第八条、车辆发生一般物损事故,应在7天内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备,没有及时报备的处罚驾驶员200元。
第九条、车辆发生事故和违章保险费用上浮,上浮部分由驾驶租车者承担
第十条、发生违章抄报扣3分及以下的行为公司将教育处罚100元,扣3分以上的行为公司将处罚200元。
第十一条、车辆发生违法抄报,十五天内处理完毕,多次通报任未处理将停运处理,发生5起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严重行为处罚500元-1000元。
第十二条、车辆二维、年审未按规定期限内完成将处罚1000元。
第十三条、监控人、管理人员发生违规操作、工作不到位处罚200元。
第十四条、公司要求来约谈的违法违规行为,租车人在一周内到公司处理,无法按时到应先得到公司允许后,在第二周内到公司接受约谈处理的,两周内任然没来的,公司将进行强制扣车7天。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五条、春运后公司进行年度优秀驾驶员选拔,对入职1年以上无有责事故、重大违法违规的驾驶员驾驶素质评比,选出特级驾驶员一名奖励2000元、先进驾驶员两名奖励1000元、鼓励奖三名奖励500元,并颁发公司优秀驾驶员荣誉证书。
第十六条、特级驾驶员选拨应无违法违规、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无投诉、综合素质好;先进驾驶员要求抄报违法两起以下、无投诉、及时参加安全或者补课学习。
第十七条、被媒体、管理部门通报表扬的公司奖励1000元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23年5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