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同学们报名
1、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2、在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强基计划录取、综合评价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含46所应用型本科) 录取中,可依据综合系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录取总成绩中占一定权重。
3、提供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使用。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一、综合素质评价目的
1、新高一、新高二学生将完成通用技术作品、研究性学习两项必修课程,有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的质量,获得更高的认可度。
2、新高三学生可了解到通过综合评价录取考入高校的具体要求,提升通过综合 评价录取强基计划录取的优势。
3、完成线上学习、通用技术作品合格的学生,将得到由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或双一流高校领发的学习认证证书。
4、全程将培养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后期学生可选择学科特长或者科技特长生方向发展,提前进行科学的升学规划。
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成果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教基和自高父抬王姿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 [2019]2号)精神等文件的要求,江苏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与自我认知。每学期结束,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遂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上报提交到省教育厅的综合素质评价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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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研究性学习报告
是否需要参加竞赛培训获省一等奖
是否需要参加竞赛培训获省二等奖或三等奖